2008年2月1日 星期五

愛情不婚


  「無論任何的壓力,都絕對不能讓我踏入婚姻的,我堅持自己決不結婚。」朋友像在宣誓般的說著自己的決定,我沒有回答,只是笑笑。

  「不要想勸我改變主意,我是打定主意了。」朋友強調的告訴我。

  「我一點都不會想去改變主意?那是你個人的決定,你有權利決定你的人生,旁人本來就不該插手。」我請他放下心,雖然身為朋友,我還不至於想去改變另一個人的決定。

  不過令我好奇的是,究竟是什麼樣的理由和原因,讓他有了這樣的想法或決定,而且似乎是非常的堅持,不受動搖的「不過,我想知道你為什麼做這樣的決定?我很好奇。」我提出了自己的疑問。

  「沒有什麼原因啊!反正你看一堆人結婚並不代表真的就幸福快樂了,而且還要擔負一大堆有的沒的壓力與責任,尤其萬一生了孩子,那更是一生都要作牛作馬了,那像我現在一個人飽全家都飽,樂得自由又自在、逍遙又快活,有什麼不好的呢?」朋友說了他的理由,聽起來好像也是現下許多人的看法。

  我點了點頭,表示自己能夠理解這樣的理由,確實是促使了一些人做了這樣所謂「不婚」的決定。

  「你說得沒有錯,這的確是許多人的想法,也無怪乎你會有這樣的決定。」朋友聽到我的認同,很用力的點了點頭。

  「本來就是嘛!愛情應該是讓彼此都很快樂的事情,附上了責任與義務,就失去了愛情讓人快樂的本意了。」朋友繼續的說著自己的論點。

  「愛情的本意,的確是可以讓身在其中的人感受快樂的感覺,但是有了責任與義務並不表示,就是痛苦與掙扎啊?難道責任與義務不能與快樂幸福共同存在嗎?」我提出了疑問,朋友反而用更疑惑的眼神看著我,或者他並不了解我怎麼會將責任、義務這樣的字眼,與快樂、幸福這樣的景象劃上某一程度的等號吧!

  我更進一步的談論自己想法「我的意思是說,愛情之所以會讓人感到快樂,有某一部份是用為對方付出所獲得的,因為我真心的去愛上一個人,所以心甘情願的去做可以讓另一伴快樂的事情,另一個人也如此,於是兩個人都可以在愛情之中快樂,那麼如果抽掉了這個元素之後,愛情的快樂還會那麼的讓人刻骨銘心而且為之嚮往嗎?有的時侯,為另一個人付出、改變、犧牲等等,反而讓一個人得到來自心裏真正感到滿足的快樂不是嗎?」

  朋友似乎沈溺在自己的回憶裏的說:「你說的好像也有點對,我現在想起那些感受到快樂的愛情回憶,都是對方為我做了什麼,或是我為對方做了什麼的回憶。」我笑了笑,因為我也有著同樣的一些回憶,那樣的快樂會在心裏存在好久好久,讓人久久揮之不去。

  「是啊!大概每個人都會有些這樣的回憶吧!而這樣的回憶也都會在心裏佔著一塊地方,有時與一群不深交的朋友去狂歡一場之後,反而讓自己懷疑那樣的快樂是什麼。」我自言自語的,似若不見得在回答著他。

  有的時侯,我們真的會恐懼付出,因為我們害怕付出後是得不到任何回應或報酬的,或者擔心真心的付出之後,仍得不到我們渴望的結局,於是我們可能會收起我們的心,用一個又一個的狂歡來填補我們的心,那些因為沒有真正的愛而變得空虛的部份。

  但是我們的付出,真的需要得到我們預設的結局或回應,才代表那是一個最好的結果嗎?或許有太多我們不能控制的原因或因素,所以不能得到我們心裏最渴望的那個情況或回應,但至少在付出的過程,我們可以體會另一種的快樂,可以放在心裏好久的回憶,還有愛情真正想要給你的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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